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宿主

宿主爵版书生

主角:花鑫阳,韩慕白
有一种治愈,叫夜深人静时拜读小说《宿主》,小说中的故事引人注目,让你暂且忘了现实中的伤痛,甚至慢慢愈合。小说《宿主》介绍:花鑫阳一眼就看见了十分文静的坐在钢琴前座位上的女生,她穿著一袭浅蓝色的裙装,留着一把长发,虽然盯着自己的目光中有不悦,但他没有心生不快。只是第一眼,花鑫阳便对她有了很深刻的好印象。...
状态:已完结 时间:2020-10-10 21:21: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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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束细微的光柱,在深坑中缓缓地移动着。借着灯光,秦景严勉强能看到周围地上的坑洼。倏然间,耳边传来一个奇怪的声响,仿佛是一阵飓风吹过狭窄的巷道,又象是一个老人极为沉重的叹息。他一惊,抬起头四处张望,四周一片黑沉沉的,并没有任何动静。

秦景严静静地站了一会儿,声音又传了过来,但这次传来的却是细微的嗡嗡声。他竖起耳朵,想辨认怪声传来的方向,谁知道这声音竟然是从四面八方同时传来的,将他包围在声场之中,并且,这奇怪的嗡嗡声越来越大了!

这声音听起来极像是金属碰撞之后振动的共鸣声,渐渐地,秦景严开始感觉到周围所有的金属物品都在剧烈震动,大到远处已经搭建好的脚手架,小到附近地上的一把铁锹,全部都在发出共鸣之声!秦景严害怕得浑身打颤,可脚下却像是灌了铅一般,半步都挪不开!

“轰隆!”半空中陡然响起一个闷雷,一道粗大的红色光柱猛地从工地里向天空射去,成为连通天地间的一条通道,但只是短短一瞬,那光柱就消失在漆黑的夜空中,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过。随后,秦景严脚下的地面竟然显出一个圆形的红色光斑,而他就站在这光斑的正中。

突然,秦景严心中冒出一个极其奇怪的念头,他一下对脚下这个光斑产生了巨大的兴趣,随着金属共鸣声的冲击,这怪异的念头也越来越强烈,竟然在驱使他一定要挖开脚下这块土地!秦景严的心境渐渐地被这想法驾驭了,他顺手从不远处的地上抓起一把铁锹,开始快速地挖掘脚下的红色光斑。

大滴的汗珠不断从他头上滴落,两双手掌也被粗糙的锹柄磨破了,鲜血顺着木柄流淌到地面上,居然会“嗤啦”一声就蒸发得无影无踪,可秦景严却丝毫不觉得累、不觉得疼、也不觉得奇怪,他只是挥舞铁锹的速度越来越快,从他脚下刨出的泥土也越来越多,在他的身后形成了一个越来越大的土丘。

“啪嚓!”铁锹的木柄竟然承受不住秦景严的力量,从中间断裂开来!他猛地一仰头,双眼已经变得一片血红,犹如一头暴怒的狂兽般发出一声怪异的吼叫后,将深插在泥土中的铁锹头用力拔出,往身后一扔,接着,他竟疯狂地用自己的双手去挖掘泥土!

血肉之躯怎能和泥石相抗,很快,秦景严的双手已是指甲外翻,鲜血淋漓,被尖石划破的伤痕深可见骨,但他却仿佛感觉不到任何痛楚,挖掘的速度也丝毫不见减慢。从他手上流下的鲜血一旦接触地面,就会迅速浸入泥土中,地下就好似有一头吸血怪兽,以泥土为介质,将秦景严手上的鲜血吸入地底深处……

此刻腰上的长剑就是秦景严当晚从深坑中挖出之物。他面无表情的抚摸着剑柄,当日具体怎么回去的记忆他已经想不起来了,只知道第二天他醒来时,是躺在自己宿舍的床上,双手上触目惊心的伤口和手中紧握的长剑提醒着他那晚的真实。

每当秦景严握着长剑的时候,他就有一种强烈的冲动想要杀人,可当他的双手离开长剑,又会产生急切的想要去抓住长剑的冲动。他试过丢弃它,可长剑总会在他睡醒之后再次出现在手上,他也试过毁掉它,然而无论用了什么方法,看似古老脆弱的长剑却异常坚硬,难以销毁。

从初时的疑惑,到害怕,渐渐演变成了好奇,最后他随长剑的嗜血欲望而挥舞,用了整整两个月的时间。一直被嗜血欲望折磨的秦穆严害怕自己会伤害别人,直到五一那一天,节日的欢腾气氛仿佛也感染了长剑,它格外的兴奋,同时也带给了他比往日更强的杀戮感。

舍友的呼噜声听在秦穆严的耳中,不是在搅动他的睡眠神经,而是在挑动他的嗜血欲望。他逃也似的起床,带着长剑离开宿舍,去了他以为的空无一人的教学大楼。

当秦景严追赶着拼命逃跑的吴伟时,他享受这种感觉。对方的恐惧仿佛能够通过空气传到他的感知中,当长剑终于划破皮肉,尝到鲜血的滋味时,秦景严终是沦陷在那份无所不能的狂傲感中,一下一下,毫无仁慈可言的凌迟了剑下的男人。

后来,当他辗转知道了那个自己杀死的人是个怎样的衣冠禽兽的时候,秦景严彻底接受了长剑邪灵。他给自己找了个道德出口,只要杀的人是这个世界都不需要的恶人就行了,运用长剑的能力,虽然需要满足它的嗜血性,却也可以伸张所谓的正义。

今晚,他是要出去寻找猎物的,可茫茫人海,所谓的恶人也并不是那么容易就能找到的。秦景严心想,要不去酒吧看看吧,那里鱼龙混杂,三教九流的,或许会有收获。

他知道距离第一大学大概两站公交的地方有一家很大的酒吧,叫“个性”。因为要攒学费和生活费,尽管秦景严很好奇,但他从来没去过。

“个性”酒吧的门口很辉煌,灿烂的灯光照耀着秦景严冰冷的面孔,与周围来寻欢作乐的顾客形成了鲜明的对比。

他进了室内,在吧台找了个角落,点了杯扎啤,默默的观察人群。环视四周,秦景严意外发现了熟人,是那天在石子路上发生争吵的两个新生,他们怎么在这?

顺着秦景严的目光望过去,坐在一张雅座里的正是花鑫阳和英子枫。

“子枫,我们刚来就逃寝,而且还是来酒吧,这样不好吧。”花鑫阳略微担忧的说。

“怕什么,楼下大爷已经查过寝了,不会差第二遍的。而且,来酒吧怎么了,我们已经成年了。再说了,想要查到警察查不到的线索,这样的地方是消息最灵通的。大话已经放出去了,我可不想输给季语。”英子枫说。

“喂,小子,闪一边去坐去。”身边突然传来粗野又没有礼貌的喊声,将花鑫阳吓了一跳。他扭头望去,四五个身穿黑夹克的男人正站在他俩的雅座边上,看他们粗壮的身材和脸上的疤痕,不难猜到可能是黑社会的下属。

其中一个人看面前两个乳臭未干的小子丝毫没有起身的意思,上前一步,怒目圆睁的喊道:“没听见吗?去一边去。”

“先到先得,我和我朋友已经坐在这里有一会儿了,而且没打算现在就离开,我看不出有什么理由闪开。”英子枫不卑不亢的说。

“呸!”一个男人轻蔑的啧了一下,“年轻人要约会去一边儿去,没看见我们这么多人吗,这里只有你们的雅座最空。趁着我好好说话的时候,最好听话。”

“子枫……”花鑫阳本是想劝一下英子枫,却没想到自己一开口,便把事情引向了更糟的局面。

“呦!是个男的啊。长成这样也真难为你了,赶紧,劝劝你男朋友。”

“你说什么!”英子枫一听这话,气顿时就窜了上来。他站起来,怒目瞪着那几个出言不逊的男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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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友评价

  • 巧克力味的冰红茶
    巧克力味的冰红茶

    最近看小说有点上瘾,其中爵版书生写的小说《宿主》是我的最爱。短短一个月,已经N刷了,对于这部优秀的小说,喜欢的简直就是爱不释手,和我一样的童鞋有没有?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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