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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晚晚!」
一个矫健的身影从角落里冲出来,速度之快,令人瞠目结舌。
咔的一声,绑匪的手腕被他踢折。
那把刀掉在地上,发出清脆的声响。
我鼻子一酸。
时隔多年,我终于又看到了那个魂牵梦绕的身影。
即使看不到正脸,我也无比确定来人是谁。
少年白皙的手臂上浮着一层薄肌,极具美感而充满爆发力。
他是,十八岁的沈修辞。
那个最爱我,满心满眼都是我的沈修辞。
身旁的绑匪被他用一记手刀劈晕,四仰八叉地倒在地上。
腰间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。
我低下头,沈修辞正小心翼翼地解开我身上的绳索,将我一把抱起。
他的手在抖。
「混蛋……!」沈修辞有些哽咽,看向我时满眼的不可置信。
他当然无法理解二十八岁的自己所做的一举一动。
十八岁那年,我答应了他的表白。
那是我们最相爱的时候。
他说,没有哪天会比那个时候更幸福了。
二十八岁的沈修辞,拥有十八岁的自己梦寐以求的一切,却弃如破履。
回过神,我将手抚上沈修辞的脸庞,轻轻拭去他眼角的泪水。
「别哭了,这不是你的错。」
「晚晚,我是个混蛋,我对不起你……」沈修辞哭得一抽一抽,覆在我腰上的手却愈发用力。
我没有问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,只是不停地亲他,直到哭声渐渐停止。
我将十八岁的沈修辞带回了家。
可他并没有久留。
十八岁的他看着我,眼里是浓稠得化不开的爱意。
「晚晚,我该走啦。」
我微怔,死死地攥住他的衣角,恶狠狠开口:「沈修辞,你不许走,不然我就不爱你了。」
他只是轻轻地笑:「晚晚,你要幸福,忘了我吧。」
渐渐地,他的的身影越来越模糊,缥缈得仿佛一场梦。
我的头又开始痛了。
小说《京圈贵公子的初恋》是我读过最好的小说了,很喜欢小说里的主角沈修辞晚晚,他们的爱情很感人,不知道让我为他们流了多少泪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