排队领工资的时候,我听同事们议论那个浓眉大眼的的漂亮女孩。
「这有钱就是好啊,咱们平时见都见不到的大明星,也上赶着去给人家当女伴,你说是吧潮哥。」
我笑笑,没搭腔,这人却自来熟,继续滔滔不绝地说着:
「不过长得是真漂亮啊,比电视上还要漂亮,潮哥,你喜欢这个类型吗?就那种御姐型?」
我看着手机里刚到的转账,心里乐呵,嘴上也没了遮拦:
「我?我不喜欢,我喜欢可可爱爱还会撒娇的小零。」
周围安静了片刻,我拿着那盒烟看了看,想拆开,犹豫半天没舍得,又放回口袋里,抬头回复周围的沉默:
「干嘛?歧视我们彩虹男孩?」
我话音还没落,转头看见站在身后的郑揾,原来大家沉默是因为这个。
我皱了皱眉,靠,脸这么臭,他不会是来跟我打架的吧?
五年了,仇恨值还这么高,一见面一言不发就得先卸条胳膊?
那我指定是不能还手,能讹一百是一百。
可他却没跟我打,只是瞥了一眼被我塞了一包烟,明显鼓起来的裤子口袋,不屑地开口:
「怎么不打开,是舍不得吗?」
我抱起胳膊:
「是,比不上您,财大气粗的,我这还得转手卖了换顿饭钱呢!」
郑揾的脸色更臭了一点,这模样,和高中时候被我勾着肩膀态度强硬地要陪他一起去厕所时一模一样。
「万潮,这么多年没见,你还真是一点都没变。」
我把手揣进口袋里:
「嗐,这种事,天生的,变不了。」
他上前一步,对上我的视线,用只有我们两个能听到的音量开口:
「变不了?那我怎么不记得我是你说的那种类型?是因为当初那些都是假的,还是说你其实是个男的就都能接受?」
我没想到五年之后再见面的第一天,他就问我这么刁钻的问题,像是高中上课时神游,突然被老师拎起来回答一道解题步骤比我命还长的数学题,除了懵,还是懵。
该怎么说呢?说如果是你的话不会撒娇也喜欢,不是小零也喜欢,时隔五年再当面恶心他一次。
还是说,当初说喜欢你都是年少无知不懂事,郑总你大人有大量,别往心里去。
可是仅仅因为一句不懂事就害死了他外婆,还因为一句不懂事让他连自己亲人最后一面都没见到,那我岂不是更该死了。
我不知道怎么回答他,好像怎么回答都不对。
「郑总,」不知道沉默了多久,我开口:
「我开玩笑的,像我这种情况还挑什么,能有人看得上我跟我一起过日子我就谢天谢地了,不过人这一辈子,总不能照着一个模子找对象是不是,不知道的还以为找替身呢,又不是演电视剧,我也不是什么深情到能对谁念念不忘一辈子的人。」
郑揾咬牙笑了笑:
「好啊,那最好。」
真的好喜欢这部小说《丑八怪》,作者佚名在运用小说语言和把控人物心理上,均有上乘表现。作品贴近生活,引人思考,可读性很强。